① 網路或到院登記
事先網路登記,一週內會有專人與您電話連繫,了解過去病史與諮詢初步借精流程。
亦可直接現場登記諮詢,但依現場門診狀況、可能需久候。
② 身份證明
--領有台灣身分證者:請攜帶身分證正本
--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外籍人士:請攜帶雙證件正本,如:原國籍身分證/護照、入台證/通行證、駕照、居留證等。
③ 婚姻證明
--人工生殖法規定,欲進行人工生殖技術之夫妻,必須具有合法婚姻關係。
--領有台灣身分證者:請攜帶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,背面配偶欄必須有登記。
--於國外登記結婚已生效者:結婚證書必須經駐當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(TECO)認可後方具效力,請攜帶正本。
--若結婚登記地點為中國:必須持結婚證明至結婚登記地所在城市之公證處,申請「結婚證書公證」,並請該單位將公證書副本寄送至台北海基會。
正本則與其他所需文件郵寄至送子鳥診所,由院方代為辦理海基會端驗證後,結婚證明方具效力。
④ 四親等親屬表
--確保捐精者非太太四親等內親屬,故己身為太太、配偶為先生。
--確認受術夫妻具台灣合法婚姻關係後,攜帶院方提供之「人工生殖診斷證明書」前往各地戶政機關,申請太太四等親屬之親屬關聯表。
--先生至戶政機關申請本人及直系二親等(父母親/祖父母/外祖父母)之戶籍謄本。
*提醒:僅能使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「人工生殖診斷證明書」,請勿自行修改格式或放大縮小,以免退件。
⑤ 公證精子受贈同意書
--請詳閱並簽署送子鳥診所提供之「精子受贈同意書」,確保夫妻雙方皆同意精子受贈行為。
→夫妻雙方攜帶身分證明、婚姻證明與填寫完畢之精子受贈同意書,親自前往公證機關(如法院或民間公證人)辦理受贈公證。
∣各地法定公證機構
⑥ 試管嬰兒同意書
請詳閱並簽署送子鳥診所提供之「試管嬰兒同意書」,因捐受贈療程將以試管嬰兒技術進行,包含:顯微受精、冷凍囊胚及受術夫妻健康評估等。
*提醒:受術夫妻健康評估依國民健康署規定,需提供半年內夫妻雙方之血型(含Rh)、梅毒與愛滋抽血檢驗報告。
⑦ 精子精銀行服務說明書
請詳閱並簽署送子鳥診所提供之「精子銀行服務說明書」,確認於我院接受精子受贈療程及相關文件辦理。
⑧ 解凍胚胎同意書
請詳閱並簽署送子鳥診所提供之「解凍胚胎同意書」,確認於我院接受胚胎移植。
⑨ 繳交文件
繳交以上所有文件後,方能進入配對捐贈者程序;等待時間依據配對條件而定,約1~3個月。
配對完成後,院方將主動電話通知。
如需在南部做試管嬰兒療程,也可將精子轉移至南部,會請專員特別安排運送喔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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